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昭宗同样选择了无视,没有举杯回应。
韦贻范接下来的做法永载史册,他直接把酒杯杵到昭宗嘴上,真正的“灌酒”,“喝酒吧您呐!”
韦贻范仗恃背后的韩全诲、李茂贞,狐假虎威,欺君之甚,遗臭万年!
韦贻范是通过行贿当上的宰相,他自然要把变本加厉,把钱赚回来。在任期间,韦贻范肆无忌惮地受贿、索贿,这也是昭宗厌恶他的主要原因之一。
事不凑巧,韦贻范刚当宰相四个月,他的母亲就去世了。按照惯例,韦贻范是要丁母忧的,为母亲守孝三年,这期间不得担任任何官职。
三年,韦贻范等不起,他的“投资者”们更等不起。这些行贿者们每天都会排着长长的队伍,堵门维权,要求韦贻范返还贿赂款。鼓噪喧哗,不胜其烦。
韦贻范急于复出,于是在阉党和李茂贞那里上蹿下跳,要求重新出任宰相,以兑现“投资承诺”。
迫于阉党和李茂贞的压力,昭宗不得不让韩偓起草征召韦贻范复出拜相的诏书。
韩偓果断拒绝,“我宁可断腕,也绝不起草这份诏书!”并且上疏,指出韦贻范丁母忧不过才两个月,命他复出,实在是骇人听闻,有伤国体!
这不是韩偓的小题大做,在封建礼制之下,“丁忧居丧”是有严格的规定的,不仅仅停留在道德层面,而是有法可依的,上升到了法律层面,唐朝的法律就有明文规定,据《唐律疏议》:居丧期间提前换下丧服的,“徒三年”。
也不要单纯的理解为现在的“三年有期徒刑”,虽然意思比较接近,但这个“徒三年”的惩罚程度要比“三年有期徒刑”严厉的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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