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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不是没有被打劫后的姑娘报警,可这两人狡猾,被抓住了就说偷了,不说打劫。
再加上他们选的位置,都是监控的死角,人家姑娘说他们有罪,他们也承认,可就是不认是抢劫。
中年混混刚来的时候,拼着生命危险,从海里捞上来一个孩子。那孩子是本地人,家里长辈和警察局的一位警官还有几分亲戚关系。
看在这孩子的份上,警局里的人虽然没拿两人当自己人,该怎么判还是怎么判,但也没有较真去查到底是抢劫还是偷盗。
于是最后判的永远是偷盗。
偷钱的罪行小,一万一般也就是关一个月,然后钱还给人家。但他们拿到钱后,从不过夜,立刻换成了药。
往往都变成了,关了一个月之后,人家姑娘离开了,钱也就不了了之了。
今天敢白天这么干,不是趁着迷雾好脱身嘛!
口供都对得上,确定了两人没说谎,除了打劫钱,也没干过更出格的事,洛霜去银行取了两万块钱,然后把他们都弄醒,“这里是两万,你们帮我在岛上找出这个人。”
洛霜指着画像上模糊的人影道,“大概一米八的身高,不胖不瘦,脚是46,47码的样子。这人与应该和之前三人有关系,你们从那三人的人际关系里找,如果找到了,我再给你们三万,这是干净的钱,你们还可以留着慢慢的花,都不用立刻换成药。怎么样,干不干?”
中年男人和小混混对视一眼,立刻笑嘻嘻的道,“姑娘真是善心人,干干干,有这样的好事我肯定干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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