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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男人、女人和婚姻。 (3 / 8)_

        姜羽死时表情并不平静,而是恐惧,愤怒,惊悚的,说明她是处在清醒的状态下被人杀害的,那么她知道有人杀害她时,肯定会有挣扎和反抗,剖腹伤的伤口是干净利落一刀剖开层层皮肉的,如果姜羽还活着,她身为待产的母亲,不可能一动不动任人宰割,任人取走她怀胎八月的孩子,唯一的解释是她在被剖腹取尸时已经死了,因此凶手一定是先以玉簪插进她的心脏,待她毙命后再取婴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姜阿傻点头,“那你觉得凶手为什么要剖腹取走她的婴孩?”

        姜芍药摇头,答得理直气壮,“不知道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姜阿傻告诉她,“芍药,杀人从结果上可以分为激情杀人和蓄谋杀人两种。激情杀人时,死者身上的伤口往往是没有特殊意义,凶手是以杀死她为第一目的;蓄谋杀人则很可能出现对死者的报复泄愤伤。剖腹取尸很可能是惩罚性伤口。因此可以推测出凶手认识姜羽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但是韩裕又交待过姜羽孕后几乎不见人一事,姜芍药一时也想不出姜羽会得罪什么人,招致仇杀。

        姜芍药唔了一声,垂眸继续观察着尸体,忽然掰开姜羽已经浮青的手指,“尸体上还有一处不明显伤口,你看她食指有一条浅口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她视线下移,发现尸体底下被褥上连片最大团的血块竟不是出现在被剖腹的下|体,而是还要在往下几寸,且这张被褥未免太整齐,就像是事后整理铺好的一样,她看了姜阿傻一眼,两人皆是点点下颌,一齐动手把姜羽的尸体挪抱至一处洁净的地上,翻开被褥,床榻下到处是干涸的血迹,在这之间却有一个以血写下的潦草字迹,她把眼探过去仔细甄别,是以草书写的‘裕’字,亦是韩裕的‘裕’字!

        姜芍药蹙眉半晌,想明白了一件事,“死者是不可能把血字写在身下的,这被褥和尸体肯定是被韩裕挪动过,目的是为了遮挡这个‘裕’字。如今光是指向韩裕杀害姜羽的物证不只是两样,而是三样:造成致死伤的玉簪,与他官鞋一致的脚印,还有死者生前留下的‘裕‘字草书。同时他没有时证和人证来证明自己不是杀害姜羽的凶手,并且他还潜逃拒捕。韩裕闹这一出有没有可能是贼喊捉贼,实际上姜羽就是他杀害的?”

        姜阿傻斟酌着答道,“从证据链上看,韩县丞已经是一个证据确凿的杀人凶手。但是从事发后韩县丞的行为来看,韩县丞却不像是一个杀人凶手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人的行为是受当下的想法支配的。韩县丞在案发后第一个发现尸体,他可以选择不报官,因为姜羽深居简出,与外人没什么交际,死了也没人知道,他完全可以把此事掩盖过去,但他还是选择去报官。韩县丞自己也是在县衙办公的,他具备一定的查案能力,床榻上的被褥和尸体被挪动过,我想当时他也在挖掘尸体和凶杀现场留下的信息,试图找出杀人凶手,他或许很快就发现这桩案件的线索都指向他是杀人凶手,如果县衙的人过来查案,他没法洗清嫌疑,他可以选择拔掉心口的玉簪,擦掉地砖上的脚印和抹去床榻上的‘裕’字,他没有真正的销毁证据,只是选择用被褥把‘裕’字遮掩起来,我认为这应当只是他太害怕自己被判定为凶手的慌张之举。最后一点是张主簿请求我们协助破案,原本逃窜的韩县丞回到了案发现场交代口供,他可以选择不来,但是他还是来了。以上都能证明他主观上希望县衙查清真相,而凶手又怎么会盼着县衙侦破案件呢?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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