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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一凡也把目光放到了张秀娟的身上,他也想知道是怎么做到的。
“嘿嘿,这个就说来话长了,让我来慢慢说!”张秀娟听到终于有人问这个
问题了,该轮到他装杯了。
“首先,我去了案发现场,在朗克·爱华的之后的公司和他家之间走了好几遍!”
“我先前不是说了嘛,按道理走路只需要四十五分钟的路程,他那一天却走了一个小时。”
“而我就是为了验证这个,我发现走四十五分钟,都是在走得非常慢的情况下,才需要花这么久的时间!”
“所以这一个小时,就显得非常可疑了!”
“而我又在地图上,把他的公司,家还有抛尸的地点,给标了出来!”
“虽然乍一看,抛尸地点离两个地方都非常的远,不管从那个方向去,一个小时都是做不到的。”
“并且还背着一副尸体,更不可能在大庭广众之下不被人发现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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