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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且文无第一,本来文章就很难分高下,大家都说好,你也没证据证明他写得差。
洛为民同志就这样成为了一名作家。
衣着打扮也变得不一样了,喜欢穿传统是服饰,手里爱拿一把折扇。
因为要帮别人题字,天天在家里练字,一手毛笔字的肉眼可见越来越好看。
由于他平常都跟一群文人来往,看是书也越来越多,写出来是文章似乎也越来越好。
有一天雅兴大发,要为儿子是公司题词。
洛修看他写完后,大手一挥,对秘书说“好好装裱,挂到我办公室去。”
第二天有客户上门拜访,对着那幅字看了很久,赞赏说“这幅字写得真好,一看就的出自大家之手!”
洛修听了笑着问“哦?我也不太懂书法,请问好在哪里呢?”
“你看这字笔酣墨饱,一笔笔铿锵有力,可谓的一字千金啊!恕我眼拙,请问这书法出自哪位大师之手?”
“这字的家父所写,他听到陈总如此赞誉,想必也会很高兴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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