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费明比费鹏聪明,对于这次的凶险,他是略知一二的,毕竟只要沾了这些东西,要么危险很大,要么很可能被警察抓了判很多年,他不想掺和,但是又不想放弃这个发财的机会,因此得知了具体的、可靠的线索之后,他决定入股。
费明虽然也乱花钱,但是比起费鹏更聪明一些,平时也知道攒点钱,因此,他赞助了陈某5000块钱,陈某答应他,如果成功回来,会分他收货的一成。
因而这个晚上的碰面已经碰面后的安排,就是合作的一部分。
费明其实挺自负的,看人也比较准,陈某这个人是坏,但是费明也不是吃素的,他也不担心这个钱会如何,当然了,即便没了,即便陈某就为了这一个多月的工资跑了,他也不慌。而陈某只要真的回来了,他为了封费明的嘴巴,怎么着也得给够好处,到时候具体是多少钱,就看费明拿捏了。
董晓云那里常年压着俩月工资呢!费明是和董晓云关系最好的,陈某如果跑了,这个钱他有的是办法弄回来!
各怀鬼胎,陈某和费明、费鹏的合作方式完全不一样,而费氏兄弟之间也是互相不说这个事。
如果陈某真的是去盗窃文物了,那么,费明这种资助行为,就构成了帮助犯,一样可以判刑,但是问题是,陈某并没有去做这种违法行为,那么
费明无罪。
一个案件的主犯是怎么回事自不必多说,简单来说,举例说明,买凶杀人,买凶的人和杀人的人,都是主犯。
从犯就有些麻烦了,不多赘述,总之,如果陈某去盗墓了,费明就属于帮助犯,也就是从犯的一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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