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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是很快那座茅草屋也守不住了,几个小混混霸占了他的家,将他赶出家门。村民无一人敢为他出头。
连庭穿着一身破了好几个洞的麻衣,走了十几里山路,来到京城,成了一名小乞丐。
一直到七岁为止,两年的时间,他看尽了人间冷暖,世间险恶。
没有人会因为他年纪小便心生同情,他们只会因为他年纪小,所以变本加厉地欺负他。
调皮的小孩子会踢翻他用来乞讨的破碗,成年的乞丐会抢夺他好不容易从垃圾堆里捡来的食物。
他从未吃饱过一顿饭。
偶尔有好心人施舍,也是满脸高高在上的样子,腰都不肯弯一下,像是喂狗一样直接把馒头扔在地下。
连庭会一边道谢一边毫不犹豫地爬过去捡起来,连灰带泥吃得渣都不剩。
骨气?骨气又不能让人吃饱饭。
就是在那种情况下,他遇见了夏汐宁。
九岁的女孩子,穿着藕粉色百褶曳地裙,白白嫩嫩的仿佛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公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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