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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80章 非常之时,行非常之事 (2 / 8)_

        什么农户啥的之类,以当前年代根本就是“私人财产”的一部分,什么时候国家可以对“私人财产”伸手了?

        另外一项“对私田按地亩课税”,说白了就是公族或贵族一旦私自开垦了农田,又或者是超过了自己身份地位所能持有的农田数量,超过的那些一概需要交税。这简直是要了贵族的亲命!

        刚刚成为郑国执政的子产,一下子动了那么多人的利益还不算完,近期又有了大动作。

        子产听了吕武的问话,脸色变得非常严肃,说道:“阴子已在封邑‘行法’,侨略略效仿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这话没毛病。

        吕武在自己的家族搞了很多新鲜花样,套路却不是子产的这个套路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说子产有什么效仿吕武的地方,几乎就是反着来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吕武鼓励“士”阶层多多开垦荒地,约定多少年之内不会收税,或是让“士”的纳赋上进行更多的付出。

        子产干的事情则是清点郑国贵族的农田,一旦超过可持农田数量就要多交税。

        在财产方面,吕武对阴氏的财产有绝对的支配权,包括“士”和“徒”的财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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