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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三十八章:皇帝凯旋 (7 / 8)_

        你可以护得住他一时,却护不住他一世!

        明代的宗人府,可和鞑清的不一样。

        宗人府设立于明初,洪武三年时称大宗正院,起初只有掌管皇帝九族、按时编纂玉牒的记录权利。

        直至洪武二十二年,改名为宗人府,权利才逐渐加重,开始记录宗室子女嫡庶、名字、封爵、生死时间、婚嫁、谥号、安葬的事。

        到了建文时,朱允炆进一步给了宗人府更大的权利。

        规定凡是宗室陈述请求,均由宗人府替向上报告,引进贤才能人,记录宗亲罪责过失。

        永乐以后,宗亲特权增多,宗人府所辖之事,多移交礼部办理,行至今时,宗人府名存实亡。

        朱由校这一番雷厉风行的改制,可以说彻底把宗人府这个唯一对宗亲有限制的机构,给盘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还不仅是盘活了,再过一日,宗人府将成为专管宗亲的“东厂”,比在建文一朝的权利更大。

        这道谕令,不仅规定了宗人府再次具有监管宗亲的权利,更是首次有了犯事宗亲废为庶民,逮捕到宗人府看押的先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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