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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七十三章:皇权下乡 (5 / 6)_

        天中法洪武年至今经历过数次改动,但只是管理松弛与严厉的区别,具体变动不大。

        盐场是明代食盐专卖制度下,必须要明确管理盐业生产的基层管理机构,由朝廷统一分给地方上有势力的豪强们负责管理,登州府的那些东家们就是其一。

        天中法设置的目的,其实是为了更好的经营盐业,实现食盐的供需平衡。

        盐商们可以拿到盐引,然后借盐引到指定的盐场拿盐,并负责运送到指定的销售点销售,这就是天中法的主体内容。

        构想很好,崩盘的也很厉害。

        天中法之下看似“天衣无缝”的运营,实则存在很大的漏洞。

        即便到了这个时候,各地也并非是由官道连接,从而“条条大路通罗马”,交通运输依然非常不便。

        盐业兴盛之处,又往往是在那些极为贫瘠的沿海地区,盐货运出和交易都很难管控。

        盐商们作为销售商,和生产者盐场东家之间的联系在时间上几乎脱节,并不能打成循环。

        总的来说,各地有相当一部分以此为生的人们,导致盐货一直在生产,但因为交通运输极为不便,导致盐货销售往各地需要很长时间。

        为管控盐业,天中法明确规定,盐场东家不得私自贩卖盐货,必须将其交予拿到盐引的盐商销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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