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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二十四章 巴达维亚的华人公馆 (3 / 5)_

        事实上巴达维亚的华人群体,始终是一分为二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一种是亲荷兰人,不止从衣冠打扮上,就是从文化传统乃至名字上都学荷兰。

        就像林家。

        林家就是林楚那狗东西的后人,当初红溪惨案时候,林楚担任‘雷珍兰’一职,这是华人公馆中的一个职务,本意是荷兰语中的中尉的意思。林楚就是最早向荷兰人告密的叛徒。他家伙现在好活的滋滋润润的呢。

        而林家打林楚之后就迅速走上了发家之路。不仅也做了甲必丹,还拥有了庄园。

        荷兰人在东印度的经济就是标准的庄园种植园经济,本来巴达维亚城外的庄园种植园八成还多是属于华人的。可一场红溪惨案,整个巴达维亚华人被屠戮一空,大片的种植园被荷兰人拿到了手中,林楚作为被荷兰人确立的标杆人物,便也从中分了一杯羹。

        与眼下公馆里那些欧洲装扮的华人相比,以林家为代表的一小撮华人才是真正的另类,真正背弃祖宗的二鬼子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公馆里的这批人只不过是为了更好的在荷兰人手下讨生活。

        从广义角度上说,在爪洼、苏门答腊的华人,九成九的人都是为了生活为了生存,他们占据着数量上的绝对优势。

        包括此前说的另一个小群体,他们也是如此。

        只不过一人多就会变得千奇百怪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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