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谋杀未遂在刑法中归类于故意杀人罪,虽然实际量刑的时候只能判处十年以下三年以上有期徒刑,但故意杀人的最高刑期可以达到死刑或无期,所以追诉期算是二十年。
但即便如此,距离当年生父对生母犯下案子也已经有二十二年了,追诉期无论如何都过了;但法律规定,“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,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”,所以这事还是有着可操作余地的。
生母将性命乃至于灵魂都换作公之麟前进的资粮,这是公之麟必须要偿还的亏欠。若仅仅以因果论,人死灯灭,连灵魂都消散了因果大概也是不存了;但是谢安本身为自己定下的原则或者说道路却不允许她以此取巧,因果是牵扯,影响着行路的远度,可原则却决定了最终的高度。所以公之麟坚持为母亲向杀人凶手进行了精准而惨烈的报复,如今得知生父亦对生母犯下过谋杀的罪行,自然也不会放过。
只是社会规则不同,行事手段自然也当不同才对。就如玄学世界更为古老,还颇有几分快意恩仇的意思在,公之麟对玄学败类的报复手段自然是杀人偿命、“滥用私刑”的;至于凡俗界,这是个法治社会,公之麟尊重理解并赞赏它的规则,自然不会予以挑衅,所以她会拿起法律的武器让生父受到法律的制裁。
于是直到公之麟离开,吴老爷子也没有提起吴家对于认回公之麟的需求,毕竟公之麟给了他希望,他当然不会撕破脸皮逼得太紧。
——公之麟当然知道吴家想要什么,他们需要和许家联姻,以确保两家的进一步合作。许家尚未婚配又有着足够分量的,是注定的下任家主周泽,但是吴家,并没有能够拿出联姻的人物。公之麟和周泽相熟,论起血脉远近也足够展现联姻的诚意,吴家当然会心存幻想。
这事连周泽那个二傻子都有所察觉,何况公之麟呢?
只是叫人遗憾的是,周泽的女朋友,沈青云,不仅是周泽的心上人,还是公之麟的小迷妹,若论起来,周泽当年被迫请客谢媒宴请一帮起哄的同事,公之麟也算是其中被谢的“媒”之一呢。
所以,这并非是一场三角恋,长辈的撮合从一开始就毫无用处,毕竟三位当事人从一开始就达成了共识。
想要证明吴家小儿子当年确实犯下了故意杀人的罪名并不难。虽然年代久远,监控和信息记录不存在,书面的证据也尽数逸失,但人证还是能找到几个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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